日前,經黃平縣委批準,黃平縣紀委監(jiān)委對黃平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潘昌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潘昌成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紀法底線失守,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;生活腐化、放縱欲望,與他人發(fā)生不正當性關系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。
潘昌成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生活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黃平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黃平縣委批準,決定給予潘昌成開除黨籍處分;由黃平縣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