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改進作風狠抓落實工作,嚴明組織紀律,教育和警示廣大干部職工,現對聶拉木縣2起違反組織紀律典型案例進行通報。
1.聶拉木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陳科同志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。
陳科,男,漢族,中共黨員,現任縣委政法委副書記、二級主任科員。
2023年2月初,縣委考核組在考核調研科級領導班子及科級領導干部時了解到,陳科同志存在經常性不按時上班問題。
2023年3月8日、3月13日,縣委組織部聯(lián)合縣紀委、縣委作風辦開展干部職工在崗情況日常督導檢查,發(fā)現陳科同志兩次均不在崗,且未履行任何形式請假手續(xù)。
陳科同志作為黨員領導干部,多次擅自脫離工作崗位,且未向單位主要領導匯報、未履行請假手續(xù)。反映其作風不嚴不實,組織紀律意識淡薄,在干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。
2023年3月27日,經縣委第44次常委會會議研究,給予陳科同志誡勉談話處理,并取消2023年度評優(yōu)評先資格。
2.聶拉木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副局長達娃卓瑪同志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。 達娃卓瑪,女,藏族,中共黨員,現任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副局長、三級主任科員。 2021年11月18日,達娃卓瑪同志作為當日單位唯一在崗人員,未在崗履職。11月19日,縣紀委、縣委組織部對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。 2022年2月14日,召開的十屆縣委第14次常委(擴大)會議和2月22日召開的西藏自治區(qū)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工作表彰大會會議,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無故缺席且未履行任何形式的請假手續(xù)。2月23日,縣紀委、縣委作風辦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,并要求單位負責人進行書面檢查。達娃卓瑪同志作為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干部,應負領導責任。 2023年2月28日,縣委組織部在日常監(jiān)督工作中發(fā)現,達娃卓瑪同志未按藏歷新年放假通知要求及時返崗,且未履行正常請假手續(xù)。 達娃卓瑪同志作為黨員領導干部作風不嚴不實,紀律意識淡薄,屢次通報批評,在干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。 2023年3月27日,經縣委第44次常委會會議研究,給予達娃卓瑪同志誡勉談話處理,并取消2023年度評優(yōu)評先資格。 組織紀律事關黨的凝聚力、號召力和戰(zhàn)斗力,牢固樹立組織觀念、嚴守組織紀律是黨員干部政治素質的重要體現、更是必然要求。上述2起案例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在當前全縣改進作風狠抓落實高壓態(tài)勢下仍存在組織觀念淡薄、紀律意識淡化等問題。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汲取教訓、引以為戒,認真對照黨章黨規(guī)黨紀,牢記初心使命,切實轉變工作作風,強化黨的組織觀念和組織意識,捍衛(wèi)國家公職人員形象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職盡責,嚴格督促單位干部職工遵守和執(zhí)行黨的組織紀律,嚴格執(zhí)行《聶拉木縣干部職工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關于在組織部門干部監(jiān)督工作中全力推進改進作風狠抓落實的十項具體措施》的規(guī)定,堅決杜絕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再次發(fā)生,堅決維護黨章黨規(guī)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。
